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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标准展位管理规定
1、任何情况下,参展单位不得擅自拆装、改动展位配置的楣板、展板、展具及照明灯具。现场所有标准展位的拆改请先到现场服务处申请后,再由主场服务商 将拆改信息交场馆进行拆改。
2、在标准展位内安装有标配电箱的,严禁对该配电箱安装位置进行移动,参展单位在布置时应注意避开。
3、标准展位增租的射灯和日光灯严禁装于展位的外侧和展商自带的展具上。
4、标准展位严禁私接线路、使用霓虹灯、小太阳灯等产生高温的照明灯具。如需自行安装灯具,请联系主场服务商,经批准后,每个灯将加收72元管理费。
5、所有标准展位的搭建材料及展具均为租赁性质,参展单位应爱护展板、展具及场馆设施。严禁在展板展具上装嵌金属尖钉、刀刻、涂写及钻孔。展板上禁止作任何喷涂,自带宣传品不能贴有破坏性强的胶带纸和使用胶水,可允许使用尼龙搭扣粘贴。
6、严禁拆卸展架、展具;不得将重物、画框直接挂、靠在展板墙上;不得踩踏展具;严禁将自带展架、展具连接在大会统一配置的展架、展具上,以防止展台倒塌。
7、标准展位中提供的电源插座( 220V/5A),只能接驳电视、电脑、饮水机、手机充电器, 严禁用于接驳其他电气设备。
8、租赁的展具等有损坏、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或扣除施工保证金。
9、严禁随便抄拿、挪用其它标准展位的桌、椅等物品。
10、所有的集装箱、存储用品的箱子应在开展前移出展馆,以免造成堆积,妨碍其他展位及阻碍通道。
11、展馆开馆至清场前,展位内始终应有人留守,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展品。一旦发生丢失、被盗事件,责任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12、若展位的耗电量超过所申请的电量,从而对其他展位设备或本展会电力系统造成不良影响,主场服务商将立即终止对该展位供电,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责任由该展位参展商全部承担。
第五节 展具租赁价格表
注: 1、以上物品报价均为出租价格,时间为一个展期。超过一个展期,租赁价格加倍。
2、预订或已送到展位的展具,如需退换,要扣除租赁展具费用的30%作为人工费、材料费及施工费。
3、标准配置的展具物品不得作有价退或换,展商不得私自搬拿其他展位上的物品。
4、以上租赁项目,预租按以上价格执行,现场租赁,加收30%手续费。(上述物品报价含运输、安装、拆卸、施工及管理费
第三章 特装展位参展须知
第一节 证件服务
一、参展商证
每个标准展位限申领三个参展商证,仅供参展人员展期进馆使用并附本人照片,一人一证, 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请参展商于2021年6月14日 09:00-17:00于6-7号馆连接处服务台领取参展商证。
二、布撤展证(施工证)
1、特装展位施工人员进馆必须佩戴施工布展证, 一人一证,附本人照片,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转借他人使用需严惩施工单位。
2、凭缴费通知单和转款凭证或收据到主场服务处领取。
第二节 布撤展流程
一、布展流程
特装施工单位需填写相关申报资料,提交至指定邮箱sjchzzx@163.com,经审核通过后到主场服务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入场布展(详见流程图) 。
二、撤展流程
2021年6月19日,16:00开始组织产品撤展,加高展台和特装拆除主体结构于现场主场服务商通知为准, 将于6月20日 12:00前清空展馆。
撤展流程详见流程图,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6月19日,16:00 全馆断电,回收各展位电箱、租赁物品、灯具等;
6月19日,等主场服务商现场确定特装展位拆除主体结构时间。提前撤展位结构的1000-3000元罚款从保证金扣除,撤展车辆持证有序进入展馆,进入展馆后应做到快速安全撤展,特装展位拆除范围严禁超出展位区域,严禁把墙身推往相邻展位,以免引起人员伤亡;严禁将展品、装修材料、工具随意放置在通道上,以免堵塞通道而影响撤展。
6月20日,12:00 前必须将特装装修材料清理出馆。
第三节 特装展台进场申报流程
特装展台施工手续申报规定及流程(搭建商必读)
1、施工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不含100万)以下的,施工押金增加加收50%,并出具参展商(委托施工搭建单位)的《特装展台搭建确认回执》及参展商单位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为保障展会施工安全、有序,提供高效快捷的现场服务,促进展会顺利进行。请各位参展商及搭建商进入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施工、布展,按以下流程办理入场手续。
第四节 特装展台进场申报资料
特装展台施工手续申报有两种方式:1.现场报馆;2.网上报馆。完整资料(电子档一份,纸质档二份)递交方式:1.邮寄;2.现场交纳;特殊标注除外,如下:
特装展台准备材料 |
序 |
文件名称 |
说 明 |
盖 章 |
备 注 |
1 |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
施工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
施工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 |
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注:个体营业执照或注册资金低于100万元的押金增收50%。 |
2 |
特装展位搭建委托书 |
参展商与搭建方关系证明(搭建商自行搭建按序号1处理) |
参展商、搭建商加盖双方公司鲜章 |
没有加盖双方鲜章的必须提供参展单位和搭建方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传真件(搭建商附件1) |
3 |
特装展位施工安全责任书 |
明确搭建方施工责任及行为规范 |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及加盖公司鲜章 |
(搭建商附件2) |
4 |
特装展位装修图纸审核资料 |
注明展位信息,参展商和搭建公司信息 |
施工单位加盖公司鲜章 |
展台编号、展位尺寸填写清晰
(搭建商附件3) |
5 |
展台施工申请表
|
注明施工情况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
施工单位加盖公司鲜章 |
(搭建商附件4) |
6 |
音量控制承诺书
|
明确参展商使用音响的责任及规范 |
参展商负责人签字及加盖鲜章 |
根据展会情况,具体按主办单位通知执行。(搭建商附件5) |
7 |
展位电器申报表
|
消防部门对电器(灯具)使用的管理 |
施工单位加盖公司鲜章 |
需详细、完整、清晰填写,附上所有电器(灯具)合格证(灯具上所贴或包装内所附)(搭建商附件6) |
8 |
用电申请表
|
标注清楚用电电量,展位面积等 |
施工单位加盖公司鲜章 |
现场申报加收30%,二次申报加收50%(搭建商附件7) |
9 |
展位立面效果图 |
需有正面、侧面、俯视图并标注尺寸 |
设计单位、设计师加盖鲜章 |
效果图需提供彩色图纸 |
10 |
展位平面图 |
需标注平面分布、尺寸、配电箱安装位置及展台的区域分布 |
设计单位、设计师加盖鲜章 |
|
11 |
电路图 |
需标注电器回路、回路负载、所用材质的规格及型号 |
设计单位、设计师加盖鲜章 |
含灯具、电器、开关分布、相导线的连接和规格 |
12 |
展位施工图 |
需全套图纸并要求标注详细尺寸、选材、规格 |
设计单位、设计师加盖鲜章 |
展台各部分的拆解设计图示,提供材质阻燃合格证,地毯阻燃合格证,防火涂料合格证 |
13 |
结构安全证明书 |
搭建有二层及以上展台的单位需提供 |
建筑设计单位出具证明书并加盖鲜章 |
需提供建筑设计单位的资质(国家相关设计院或注册结构工程师) |
14 |
施工人员资质证明 |
施工人员身份证、个人照片、电工证、特种作业证复印件 |
加盖施工单位鲜章 |
|
注:1.以上手续须于2021年6月10日前提交到成都世纪城新会展中心9号馆客服中心办理,并缴纳相关费用,晚于6月13日将加收30%费用。
2.搭建商也可以将整套申报资料(图纸需以彩图形式)于2021年6月10日前以快递或者邮件的方式邮寄到成都世纪城新会展中心9号馆客服中心,进场搭建之前的7个工作日不接收邮件方式和快递方式(所有费用电汇至成都世纪城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账户)。
3.如申报资料无误,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施工手续,并出示费用明细,报馆资料不齐全的单位,将无法给予办理。
4.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jchzzx@163.com
纸质档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路198号新国际会展中心9号馆客服中心
收件人:任垚
咨询电话:028-85380234 |
特装展台入场手续办理流程 |
序号 |
项目 |
备注 |
1 |
材料验收 |
验收材料是否齐全,有无鲜章缺失等。 |
2 |
资料验收 |
布展须知、施工保证金、清洁押金收取及违规处理标准等重要文件 |
3 |
缴纳相关费用 |
施工保证金 |
面积100m²以内(含100m²)交纳7000元,100m²-200m²(200m²)交纳12000元。面积300m²以上酌情增加,撤展完毕后视施工期间有无违规现象清退。 |
清洁保证金 |
面积100m²以内(含100m²)交纳3000元,100m²-200m²(含200m²)交纳5000元。面积300m²以上酌情增加,撤展完毕后视施工期间有无违规现象清退。 |
施工用电及展期用电 |
要求核算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及现场申报加收30%,二次申报加收50%。 |
灭火器 |
面积50m²以内4具,每增加50m²增加2具,押金100元/具,租金40元/具。(为了保证消防安全,灭火器由展馆统一提供,不允许自带灭火器入场) |
加班 |
18:00-24:00按3元/平米;24:00-9:00按4元/平米;布展最后一天按6元/平米收取。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平米按照100平米计算;每日16:00后申报加收50%,清场后申报加收100%。 |
注:以上手续请于2021年6月10日前,提交至成都世纪城新会展中心9号馆客服中心,布展期间到现场服务处办理,未完善以上手续自行进场将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28-85380096 / 85380234 |
预定展台的展商自己指定搭建商,该搭建商进馆开始搭建之前,必须得到组织单位/展馆方批准。
1、展商若自己选择搭建商,则须督促其展台搭建商必须在2020年6月10 日之前,将所有参与搭建工作人员名单、个人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主场服务单位,办理施工证件。
2、本届展览会实行严格入场制度,一律凭证入场,一人一证,附本人照片,不得“传证”、转卖,一经发现,将没收其证件并罚款200元-500元/证(从展位押金里直接扣除)。
3、展台设计图必须在进场布展之前交于主场服务单位审核通过,未经主场服务单位认可的设计在展会期间不许搭建。
4、电力接通前,所有接线布置均须接受主场服务商检查。
第五节 2021年主场服务收费表
注:此费用只有两种提交方式:1.现金 2.汇款。搭建商确认费用后,请于三天之内汇款到主场服务商指定帐号并将汇款凭证传至我公司。
第六节 搭建商附件资料
搭建商附件一
搭建商附件二
特装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
展会名称: 展台号: 馆号:
施工单位名称:
1、严格遵守成都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成都市相关职能部门、本次组委会或场馆施工管理人员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在施工、展出和拆展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确定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组建施工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及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05 号令》《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明确防火、安全负责人,并认真履行职责。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经相关单位检测合格的安全帽,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整改、处罚,如不听取警告及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罚。
4、施工人员禁止在展馆内吸烟,如有违规者一经发现,无需取证即可处以200元处罚。
5、展台施工人员需配带组委会核发的施工证件,一人一证定人定岗,严禁证件与展位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
6、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墙体及横梁中间必须加有钢结构连接、固定。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符合环保要求,线材必须使用双层绝缘导线。如场馆及组委会发现有不符合施工安全规范的展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及停工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将给予停工及清场处理,并给予相应处罚。
7、展厅内严禁喷漆、万能胶粘贴、腻子作业,上述作业只能在做好防护时用于修补或者接缝处理,并需提前申请,由展览服务公司安排时间段作业。对擅自喷漆、万能胶、腻子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罚。
8、展厅内严禁现场木结构初加工,电锯、切割机、焊机、进馆需提前书面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进馆。对擅自使用电锯、切割机、焊机、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理。
9、展台结构严禁未按要求在展馆顶部、柱子、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自身主体结构连接。如有违规现象,场馆或主办单位有权对该单位做出处罚。因吊挂、捆绑对场馆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将要求该展台对场馆的损失进行赔偿。
10、特装修展台布展期必须按消防要求配置合格、有效的灭火器材(2公斤起),灭火器在开展前一天中午12:00 必须均匀摆放在展台内,便于消防检查和使用,灭火器配备标准为50 ㎡内4具,50㎡外每增加50㎡增加2具,以此类推。搭建二层建筑的展台,灭火器配置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50%。如在消防检查中发现有未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将按照相关的消防条例给予处罚。为保障展会安全,必须统一使用场馆提供的灭火器材。
11、严禁私自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如有吊装的展台需提前申报,获得审批后方可办理手续(吊点限重50-200公斤/点),如有违反场馆有权对该单位做出处罚并要求缴纳相应吊点费用。如因私自吊装造成场馆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将要求该展台对场馆的损失进行赔偿。
12、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展台结构,堆放展台物品,停放各种车辆等,如有违反主办单位及场馆有权要求展台拆除、整改等,并对该单位做出相应处罚。对拒不配合的展台将给予清场处理。
13、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如弹力布等)、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严禁气瓶进场焊接、切割作业。对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罚,对拒不配合的将给予清场处理。
14、每展台应单独申请施工用电、展期用电,合理分配电器回路,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器操作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场馆工作人员将在布展施工、展出及拆展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有不按操作规范违规操作的将给予警告、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罚,对拒不配合的将给予清场处理。
15、照明灯具、霓虹灯灯具、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国家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并妥善保管各种灯具、用电设施及材料的合格证书,便于消防检查。未使用安全、合格的灯具、用电设施及材料,场馆将给予处罚并对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罚,对拒不配合的将给予清场处理。
16、未经场馆方允许禁止在展馆装饰物上安装灯具作为灯箱,如发现违规展台,场馆将有权要求该展台拆除违规搭建物品。如对展馆装饰物造成损坏,将追究该展台的赔偿责任。对拒不配合的展台,将强制拆除并加重处罚。
17、使用玻璃装饰展台,应采用钢化玻璃,并确保安装可靠,以防破碎伤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未按规定使用钢化玻璃装饰的展台,场馆将给予警告、整改、处罚。对拒不配合的单位给予清场处理。
18、施工单位未经场馆方同意不得私自使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如有违规现象,将按照场馆租赁价目表结算费用并给予双倍以上处罚。对因私自使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造成损坏和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该展台赔偿及相关责任。
19、如有申请悬挂点的参展商,最终位置及数量确认以场馆核实为准并必须使用飞机带,悬挂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操作证。未使用飞机带或作业人员无高空操作证的,都不得吊挂,因违规造成的损失由该展台自行负责。
20、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需留电工、木工等工作人员值班,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展商及展位搭建单位对展览会展位施工安全质量承担责任,如因违规施工等行为造成,展位坍塌、坠物、失火等并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均由展商及展位搭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展馆方、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22、撤展期间,各展台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区域、安全警戒人员,不得野蛮施工、违规撤除展台,严格遵守主办单位相关规定,安全、有序撤展,违者场馆将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扣除全部保证金。
23、施工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主办单位及场馆将视情节轻重,下发限期警告、整改通知书等。
24、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主办单位、场馆及主场服务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施工单位(盖章)
授权签字:
年 月 日
搭建商附件三
特装展位装修图纸审核资料
请务必将此表与审图资料于2021年6月10日前E-mail至主场服务商,逾期报馆将收取1000元/展台的审图费。
展位号: |
展台尺寸(长、宽): |
参展商: |
展览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传真: |
邮箱: |
施工单位名称: |
施工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传真: |
邮箱 |
主场承建商:成都世纪城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
备注: |
联系人:杨 勇/李小葵 |
① 请认真填写完毕,传真给主场服务商 |
手 机:13540824521/13551234658 |
② 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电 话:028-85380295 |
③、报图资料以电子档发到主场服务商的邮箱,图纸如有问题将以邮件通知 |
邮 箱:sjchzzx@163.com |
参展公司名称: 展 位 号: |
施工单位: |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
地址: |
日期: 盖 章: |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设计图纸(平面图、效果图、和电路图)另附 |
附:特装展位图纸申报样板
搭建商附件四
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
展览会名称 |
|
施工单位名称 |
|
施工内容 |
□ 标准展台 □ 特装修展台 □ 主场公共设施 |
施工地点 |
① |
展台号 |
|
面积 |
㎡ |
参展单位 |
|
② |
展台号 |
|
面积 |
㎡ |
参展单位 |
|
③ |
展台号 |
|
面积 |
㎡ |
参展单位 |
|
施工总面积 |
m2 |
施工总人数 |
人 |
吊点总数 |
点 |
灭火器 |
具 |
施工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撤馆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现场负责人 |
|
手机 |
|
审核意见 |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
施工方确认 |
是否同意以上审核意见:
申报人签字: 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
|
|
|
搭建商附件五
音量控制承诺书
公司名称: 展台号:
本公司作为 展览会的参展公司,明白展览区域也属于公共区域,应当保持自觉保持此区域的安全,让参展的观众有一个良好的参观环境。
我公司接受展览会主办的相关音量控制的要求,会在展览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控制将展台内音量控制在70分贝以下。相关设计也须将扬声器朝向展台内部。
如果发现其他公司违反规定,我司将通过书面投诉的方法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不会搞音量竞争。如果我司违反展会的音量规定,我司愿意接受展会统一的处罚(300-1000元从押金里直接扣除),并承担其后果。
特此承诺
公司
音量控制人:
现场联系电话:
搭建商附件六
特装展台电器申报表
展台号 |
|
施工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
电话 |
|
电器名称 |
规格型号 |
厂家 |
数量 |
服务商联系方式 |
射灯 |
|
|
|
|
日光灯 |
|
|
|
|
电子镇流器 |
|
|
|
|
吊灯 |
|
|
|
|
太阳灯 |
|
|
|
|
筒灯 |
|
|
|
|
金卤灯 |
|
|
|
|
轨道灯 |
|
|
|
|
LED灯带 |
|
|
|
|
LED屏 |
|
|
|
|
霓虹灯 |
|
|
|
|
舞台灯具 |
|
|
|
|
音响 |
|
|
|
|
电视 |
|
|
|
|
其它 |
|
|
申报人 |
|
电话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
|
注:请准确填写LED屏等服务商联系方式并在此表后附上各类电器合格证。安装完毕后,各包装箱须带出馆外,自行保管,不能堆放在馆内。如放在馆内,则表示愿意接受主场服务商采取的任何措施及相应的处罚,并承担其后果。
搭建商附件七
用电申请表
请务必将此表于2021年6月10日前传真至主场服务商,逾期及现场申请的加收30%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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